符合UN38.3標準的快速升降溫試驗箱 一、UN38.3測試標準要求:試驗電池或電池組在試驗溫度75±2℃環(huán)境下存放至少6小時后,在試驗溫度-40±2℃環(huán)境下存放至少6小時。兩個極端試驗溫度之間的*大時間間隔為30分鐘。這一程序須循環(huán)10次,接著將所有試驗電池或電池組在環(huán)境溫度( 20±5℃)下存放24小時。對于大型電池和電池組,暴露于極端試驗溫度的時間至少應(yīng)為12小時。試驗的*終目的:電池不著火,不爆炸,不泄露為合格。
二、用途:
快速升降溫試驗箱又名環(huán)境試驗箱,可以準確地模擬低溫、高溫、高溫高濕、低溫低濕等復(fù)雜的自然狀環(huán)境,適用于電子、電器、電池、塑膠、食品、紙品、車輛、金屬、化學(xué)、建材、研究所、檢驗檢疫局、大學(xué)等行業(yè)單位品管檢測之用。
三、快速升降溫滿足標準以下:
UN38.3、GB/T 2900.11-1988、MT/T 1051-2007、YD 1268-2003、GB/T 19521.11-2005、
GB/T 18287-2000、SJ/T 11170-1998、UL 1642、UL2054、GB/Z 18333.1-2001、QB/T 2502-2000、
YD/B 032—2009、IEC 62133等標準 四、相應(yīng)的技術(shù)指標如下:
粵公網(wǎng)安備 44190002002512號